加多宝赔偿王老吉的金额为5.8亿元人民币。
在2012年,加多宝公司因涉嫌侵权王老吉商标被王老吉公司起诉。法院判决认定加多宝公司使用了与王老吉商标相似的商标,并且对加多宝公司的商业行为产生了不良影响。最终,法院裁定加多宝公司应赔偿王老吉公司5.8亿元人民币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个判决结果并不是加多宝公司实际支付给王老吉公司的金额。根据双方协商,加多宝公司在2014年以授权使用王老吉商标的形式向王老吉公司支付了3.8亿元人民币,并在之后的几年内陆续支付了剩余的2亿元人民币。
这起案件不涉及政治、seqing、db和暴力等内容,而是关于商标侵权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。因此,本概述中没有提及这些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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